服務項目 2、投標人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 3、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具有不少于1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元的從事倉儲物資接保檢服務的業績。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合同復印件(含相關技術附件)以及其他證明材料。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合同金額和服務類型。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驗證合同簽署時間、合同金額和服務類型,均視為無效業績。 4、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應具有3年及以上倉儲管理工作經驗。投標人需提供項目經理的員工履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