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62/16-QT-017)
一、 招標條件
華電萊州二期2×1000MW級超超臨界機組工程3號脫硝靈活性設備及施工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 1000MW機組。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計劃工期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噴氨系統-3號脫硝靈活性設備及施工EPC總承包(CHDTDZ062/16-QT-01701):通過脫硝系統脫硝流場優化改造、SCR分區噴氨改造、SCR出口煙道加裝NOx全斷面測量裝置、每個區域內多點取樣測量、大數據建立脫硝預測模型、預估NOx的變化趨勢,改善氮氧化物測量滯后性與噴氨均勻性,提高噴氨系統調節靈敏度與準確性,進行提前調節,減少總噴氨量,提升自動化水平及脫硝系統運行優化,節能和減排。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噴氨系統-3號脫硝靈活性設備及施工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工程設計資質專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乙級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9.業績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至少2項600MW及以上精準噴氨改造方面的合同業績,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相關內容原件掃描件; 10.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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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