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111/17-QT-110)
一、 招標條件
華電金沙江上游水電開發 金沙江上游蘇洼龍水電站廠區標識牌制作與安裝采購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蘇洼龍水電站位于西藏自治區和四川省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壩址位于四川省巴塘縣蘇洼龍鄉蘇洼龍村上游約1km,壩址左岸為四川省巴塘縣,右岸為西藏自治區芒康縣,為規劃中的金沙江上游13個梯級電站中的第10級,其上游為巴塘梯級,下游與昌波梯級尾水銜接。壩址距上游巴塘縣城約79km,距下游得榮縣城約159km;距成都約860km,距昆明約909km。采用壩式開發,樞紐建筑物主要由瀝青混凝土心墻壩、溢洪道、泄洪洞、引水發電系統等組成,最大壩高112m,發電廠房為地面廠房。電站裝機容量1200MW,年發電量53.98億kW.h(聯合調節)。工程是以發電為主,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等大(1)型工程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項目總工期4個月,其中供貨周期1個月內,計劃于2025年7月1日開工,2025年10月31日完工,具體開工時間以業主指令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工器具配件-蘇洼龍水電站廠區標識牌制作與安裝采購(CHDTDZ111/17-QT-1102):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蘇洼龍水電站設備、盤眉、安全警示、職業健康、消防、庫區警示、警示標線、指引、應急疏散等標識牌制作與安裝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工器具配件-蘇洼龍水電站廠區標識牌制作與安裝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項總裝機容量300MW及以上水電站標識標牌制作與安裝合同業績。(業績證明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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