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58/19-QT-470)
一、 招標條件
華電巴州混合儲能100萬千瓦風電一體化項目220kV聯絡送出線路EPC總承包項目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總裝機規模1000MW、1座220kV升壓匯集站、250MW/1000MWh儲能設備及附屬設備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于2025年8月1日開工,2025年9月30日前全部線路具備帶電條件。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風電場送出工程-220kV聯絡送出線路EPC總承包項目(CHDTDZ058/19-QT-4702):220kV 聯絡送出線路勘察設計、施工(約25.7km)、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對側(羅布莊北變電站)擴建間隔設計與施工、一二次設備擴建及所有一二次試驗、調試(包括與羅布莊北變電站站內的通訊聯調、保護聯調、二次接火、母差接火等)、開工及并網前線路驗收手續、質檢手續辦理、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接卸、驗收、倉儲保管、項目施工全過程協調及管理、送出線路全線鉆、跨越其他線路,穿越沿途各企業的統一協調、建設用地征用、阻工協調補償和臨時用地復墾。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風電場送出工程-220kV聯絡送出線路EPC總承包項目】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資質要求之一: (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和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和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投運時間為準),至少2項投運業績,每項投運業績應滿足下列要求之一: (1)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施工投運業績(不接受分包業績); (2)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EPC投運業績(不接受分包業績); (3)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PC投運業績(不接受分包業績)。 10.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標人業績要求: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投標人應真實有效提供業績證明資料,并明顯在合同中體現出招標人業績要求,如評標過程中評審委員會無法判斷合同業績有效性時將予以否決。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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