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城投星庭商住小區基坑土石方開挖及基坑支護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婁底城投星庭商住小區基坑土石方開挖及基坑支護工程 由婁底市婁星區發展和改革局以項目代碼:2019-431302-70-03-017563 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并已落實 。招標人為 婁底城投房地產開發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婁底城投星庭商住小區基坑土石方開挖及基坑支護工程;
2.2建設
2.4工期要求: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工程標準;
2.6保修要求:按國務院【2000】年80號令要求保修;
2.7招標范圍:本次項目實施為基坑土石方開挖及邊坡支護工程,土石方開挖量約為34000m³,邊坡支護采用土釘錨桿和噴射混凝土綜合支護方式及相關附屬排水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8標段劃分: 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 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結果為準);
3.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無在建工程,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證書注冊單位與投標申請人一致;
3.4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 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5本項目招標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15]57號文件《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即至少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質量員1人;且無在建工程。擬任主要項目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并提供連續近6個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
3.7本項目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的配備采用承諾制,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承諾:中標后按照湘建建[2015]57號文件規定的數量配備到位,實行押證管理且無在建工程;
3.8省外企業主要項目管理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或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應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如不能提供真實性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證書真偽查詢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省外企業應提供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項目部主要項目管理人員無在建工程證明(如不能提供無在建證明的,則在投標函部分規定處提供其官方查詢網址及結果);
3.9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3.10 投標申請人、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8年12月13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網上查詢截圖)。
4.評標辦法及資格審查方式
4.1評標辦法及資格審查方式:評標辦法采用湘建監督[2018]238號的綜合評估法Ⅰ和婁建發[2019]41號相關規定,資格審查方式實行開標后審查。
5. 投標擔保
5.1形式:投標承諾(由招標人鑒定及保管);
5.2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格式,與投標文件一起提交,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請投標人于2019年12月13日起,自行在婁底市 網( )。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2020年01月03日 9:30,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或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交驗相關原件并簽字;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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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