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應答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對于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應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應答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3、業績要求:應答人需在2016年7月至今具備火災消防系統安裝調試或維修改造工程且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萬的類似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原件備查);
2.4、信譽要求:應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應答人應承諾遵守《中國移動陜西公司集中采購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對于納入負面行為清單的供應商,將限制其參與陜西移動的產品投標或應答。
2.5、應答人資質: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 以上滿足一項即可 );
2.6、項目經理: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合法有效;
2.7、應答人需取得消防報警、電氣火災及氣體滅火系統設備制造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若同一品牌授權有多家應答人時,以技術得分最高者進入評審階段;
2.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2.9、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陜西建設網)可查詢。
2.10、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