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光互補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招標 施 工 招 標 公 告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鎮月大村,場地臨近昌化江,東距G98海南環線高速公路直線入口2km,北距月大村直線距離約0.5km,西南距大田鎮約7km,東北距昌江縣城直線距離約15km,西南距東方市約33km,距省會海口市約200km,交通便利。
本建設工程光伏建設容量為4.9896MWp,項目總規劃用地105畝,為東方神華現代設施農業產業園農光互補發電項目(容量為60MWp,已建成并投運)中38#、39#、40#方陣建設工程。本期光伏系統選用單塊容量為315Wp單晶硅組件,總計組件數量為15840塊,合計4.9896MWp。
25年平均年等效利用小時數為1208h。
項目所在場區地勢平坦,本建設工程單元容量按1.6MWp級設計,共設置3個發電單元。每個發電單元配置12臺125kW逆變器、6臺匯流箱及1臺1600KVA箱式變將光伏方陣輸出的直流電壓逆變升壓至交流35kV輸出。光伏系統通過1回35kV電纜集電線路接入分支箱,送至本項目升壓站。本項目與已建成的一期項目共用升壓站和送出線路,不再另行建設。
本工程內含光伏項目附屬設施建設和廠區排水工程建設,詳見招標范圍。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2.1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1 3個方陣(總計4.9896MWp)單晶硅農業光伏項目的建筑工程、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集電線路、視頻監控系統、給排水工程;
2.2.1.2 農業光伏附屬設施建設(辦公用房、庫房、危化品專用倉庫、試驗室、綠化區域、停車場、升旗臺等);
2.2.1.3 農業種植規劃及附屬設施設計(灌溉系統、檢修道路、種植規劃等)。
2.2.1.4 項目工程的初設、施工圖設計、設備采購(含設備監造、運輸、裝卸、保管、倒運等)、施工、試運行、移交生產、竣工驗收、質保期服務及配合結算審計等全部工作。
2.2.1.5 3臺箱變為山東泰開設備,招標方已完成采購;招標人尚剩余90噸光伏支架可使用,招標人提供的設備由投標方負責安裝調試至通過240小時試運行驗收。
2.2.1.6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的有關規定。
2.2.2 項目工期
項目名稱:東方現代設施農業產業園農光互補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
計劃2020年2月10日-2020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全部并網發電,總工期為81天,具體開工時間由發包人通知確定。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合格投標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應具有電力行業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同時具有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投標人如無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應具有電力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
(3)投標單位須具有在有效期限內的安全資質證書且在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問題。;
(5)投標人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累計容量至少100MW(含)以上光伏電站勘測設計業績,承擔過至少三項光伏電站EPC總承包業績,并無重大質量事故和投訴;須提供合同文件或業主出具的完工證明
注:本項目只接受投標人的資質和業績,母子公司等資質業績均不得互相借用。
(6)擬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1個光伏項目EPC總承包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或竣工報告)。項目設總(設計負責人)應有至少三個光伏電站的設計業績;具有相關專業設計執業資格和至少2個設計業績。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其他:
投標人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并將查詢結果截圖附在投標文件中。
4.招標文件獲取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1月09日 09時00分至2020年01月15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