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 3、投標人近四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期止)以來具大型企業集團(年營業收入超過300億元)共享咨詢類項目經驗。 4. 投標人為本項目提供的穩定的現金流為:100萬元,并提供承諾函。近三年(2016-2018)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平均服務項目年營業額5000萬元。 其他:近五年內(自2015年1月1日起)投標人的訴訟(包括仲裁)未決訴訟的總額不能超過投標人凈資產的30%。過去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平均服務項目年營業額為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