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1.1 招標目的 > >1.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 >1.2 項目概況 >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大學城外環西路398 號。 >1.2.3 工程范圍: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學海樓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街大學城外環西路398 號。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4500㎡,新建學海樓一棟,其中建筑基底面積1746.3㎡,道路廣場面積為1203.7㎡,綠化景觀面積為1350㎡。項目總建筑面積為1649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216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4339.1平方米(地上10層,地下2層),另設有81個機動車停車位,其中建設充電樁為27個。 >1.2.4 規劃用地文件: / 。 >1.2.5 項目批準文件:2019-440113-83-03-069322 。 >1.2.6 資金來源:學校自籌資金。 >1.2.7 投資總額:人民幣8630.16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7019.99萬元; >1.2.8 招標內容:根據基礎資料、勘察設計任務書要求,完成星海音樂學院(大學城校區)學海樓項目范圍內所有建設內容的勘察設計工作,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巖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和超前鉆(如有)工作。 >(2)現狀摸查及編制摸查報告: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概況、項目現狀、地下管線、周邊市政條件、報批報建工作進展、勘察設計工作進展、建設工作界面、勘察設計工作計劃、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等內容,前期摸查報告須 經招標人審核通過后視為完成。 >(3)設計方案報審工作(含修建性詳細規劃調整):在編制深化設計方案過程中,根據業主需求對實際功能布局進行深化優化,在現行政策規定下完成設計方案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范圍包括總平面及豎向規劃設計、管線綜合設計、建筑布局、交通組織、景觀綠化、建筑立面、環境節能保護等(具體以招標人要求為準)。 >(4)設計主要階段:所有建設內容的方案設計深化與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審核。包括:總平面規劃、建筑、結構、人防、消防、給排水、電氣、暖通、市政管網、暗渠改道、園林道路及綠化景觀、室內精裝修、樓內標示系統。 >(5)建筑節能新技術的應用及設計:包括但不限于節能、環保、綠色建筑等專項工程設計。根據綠色建筑相關規定,開展項目綠色建筑設計(二星)工作,并負責廣州綠色建筑二星施工圖審查和備案,負責綠色建筑二星設計申報資料并獲得綠色建筑二星設計標識。(8 nEstyle='font-family:宋體'>)其他工作: >1)造價文件編制工作:完成本項目招標范圍內工程投資估算、概算及設計變更、預算(含變更預算)等造價文件的編制工作(含場地平整、管線遷移、臨設搭建等)及相關配合報審工作;細化設計過程的投資控制工作要求,包括分解、落實、反饋各階段、各專業技術經濟指標、限額設計量化指標。 >2)技術配合工作:招標人后續各類招標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現場服務、竣工圖編制配合服務等; >3)報建配合工作:立項(含可研)范圍內綜合管線規劃設計報批、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等的所有用地、規劃、建筑、技術、管線、專項等各類報建配合、協調工作等。 >4)設計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標人應根據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無條件地修改、完善各階段的設計成果文件,確保其滿足相關的審批要求;中標人應根據施工圖審查單位的審查、招標人的設計評審、招標人組織的專業人士的意見對設計成果文件進行修改、完善。 >(注:上述招標內容具體詳見勘察設計任務書。)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年 月,竣工日期為 年 月。 > >1.3 前期服務機構 > >1.3.1 機構 > 注:招標資料中所包含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及學海樓的概念方案設計相關資料,為前期服務機構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完成的工作成果文件,請各投標人根據本招標項目的特點自行獨立設計。上述相關資料一經在 站發布,則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 > >1.4 投標資格 >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 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沒有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1)工程設計資質:具備以下①、②項設計資質之一: >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 >(2)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 本次招標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申請人若未同時具備本項目所需的設計及勘察資質,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但須以承接設計工作任務且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的一方為主辦方。若申請人組成聯合體投標,須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投標登記截止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聯合體各方(包括牽頭方及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誠信檔案,擬擔任本工程 >1.4.5 申請人委派的 >[注釋] 從下列資格中選一項: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或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 年以上。>1.4.8 信譽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誠信行為或不充分履約行為被本項目招標人書面拒絕投標的或未被納入聯合懲戒范圍的(被招標人拒絕投標的名單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一)。 > >1.5 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 > >1.5.1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含本日):2020年1月 13日17 時00分至2020年2月13 日 10時30分。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5.2 遞交投標文件并同時辦理投標登記手續時間:2020年2月13 日9時30分至2020年2月13 日10 時 30 分。 >遞交投標文件 >1.5.2.1開標時間:2020年2月13 日10 時 30分。 >開標 >1.5.3 在規定的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內,遞交投標文件的單位不足3 名時,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有權依法重新招標。 > >1.6 現場考察 > >1.6.1 集合時間: 不安排統一考察,由投標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 > >1.7 費用 > >1.7.1 最高投標限價 :本項目工程勘察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總價267.84 萬元,其中工程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70.44萬元;工程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6.16 萬元(勘察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50元/米);(4)設計階段及施工階段BIM技術運用費最高投標限價為 41.24 萬元。 >1.7.2 市財政投資項目應實行限額設計,初步設計的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不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范圍,編制初步設計概算不得超過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 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應當堅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決算的原則。 >1.7.3 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 >本次招 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分配辦法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1.0pt;mso-padding-alt:0pt 0pt 0pt 0pt; mso-border-insideh:1.0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1.0pt solid windowtext'>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 >[ 注釋] >①投標經濟補償不包括在投標人中標價中,由招標人直接支付。招標人在公示中標候選人期間一并公布本項目方案設計最終排序前6 名的單位(不足6名的按實際數量公布)。招標人(或授權的招標代理機構)在中標候選人公示結束后以書面形式通知獲得投標經濟補償的投標人在規定期限內領取補償。如果招標失敗,則當次不作投標經濟補償。 >②招標人和中標人有權在實施方案中參考使用獲得投標經濟補償的所有投標方案成果的部分內容。 >③對未通過資格審查或出現廢標情形的投標人,將不作投標經濟補償。 > >1.8 工期 >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 30 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45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 90 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 10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進場通知起計 30 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30%。 > >1.9 其他事項 >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9.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可通過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
(6)設計階段及施工階段BIM技術運用工作:負責本項目設計階段及施工階段
(7)裝配式建筑設計,裝配率需滿足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規定的要求。
>方案評審排序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第6名 |
>投標經濟補償金額 | >5 | >3 | >3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