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云安局、新興局)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0002200000065374)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云安局、新興局)已由廣東、廣東云浮 以《關于下達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基建項目投資預安排計劃的通知》(廣電計財[2019]23號)、《關于下達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基建項目投資預安排計劃的通知》(云供電計[2019]121號)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廣東云浮 ,建設資金為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本次招標分為2個標段:
第一標段為: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云安局),計劃總投資1141萬元,其中常規項目741萬元,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400萬元。
第二標段為: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新興局),計劃總投資904萬元,其中常規項目404萬元,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500萬元。
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
2.3項目類別:工程類
2.4計劃工期:在項目批復的里程碑進度計劃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具體實際工期以開工報告、竣工報告為準)。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建筑、安裝、調試工程以及完成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項目所需的各項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6標的物清單:
標段 | 標段名稱 | 最大中標數量 | 項目總投資 (萬元) | 暫定最高限價 (萬元) | 標書費(元) | 投標保證金(萬元) |
標段1 | 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云安局) | 1 | 1141 | 382.30 | 200 | 1 |
標段2 | 云浮 2020年中低壓配電網項目(預安排)和業擴配套及緊急項目施工框架招標(新興局) | 904 | 321.20 | 200 | 1 |
注1:招標公告所列采購金額是預計量。預計量是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資計劃內下達的項目為準。部分標段可能出現協議期內少于預計需求的情況,請潛在投標人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投標則視為知悉和認可招標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注2:暫定最高限價為:根據廣東下達的投資計劃的總投資估算,常規項目×[30%],業擴及緊急項目×[40%]估算的費用。
2.7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30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3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五級及以上許可。
3.4財務要求:無要求。
3.5業績要求:無要求。
3.6信譽要求:無要求。
3.7項目經理( 3.8資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廣東沒有處于限制投標資格的處罰。 3.9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10 其他:若投標人(包括投標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與投標人有銷售、勞務或服務等關系的其他主體)在參加系統的招投標活動或經濟往來等過程中曾經存在違法事件的,自發文公布違法事件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不接受該投標人參與公司的招投標活動,具體時間按《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應商行賄行為信息記錄及處置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異議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由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還需出示異議提出人與本次采購活動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本采購項目的參與者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將異議書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附件資料以現場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機構提出;采用郵寄方式提出的異議,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先將異議書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但書面異議書必須在電子郵件發出的當天同時寄出。 8.3 異議提出的時限 (1)對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兩天前提出; (2)對招標文件或采購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十天前提出; (3)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 (4)對推薦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 (5)對招標/非招標采購活動合法合規等方面有異議的,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十天內提出; (6)對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公示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8.4 異議不予受理的情形 (1)異議提出人不是本采購項目參與者,或未能提供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證明文件的其他利害關系人; (2)涉及的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提供的資料未提供異議提出人的真實名稱、有效 (4)超過異議提出時效的(以收到異議書日期為準;采用郵寄方式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5)已經作出處理決定,并且異議提出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6)涉及招標評標或非招標采購過程的具體細節、其他投標人的商業秘密或其他投標人投標文件的具體內容但未能說明內容真實性和來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的,或者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的異議。 8.5 惡意行為的處罰 異議提出人不得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不得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招標/非招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經核查發現所提出的異議存在誣告、故意擾亂采購秩序等惡意行為的,將按照《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供貨商扣分處罰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