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 ★ 投標人所投標的注水泵橇和原油外輸泵橇應為制造商(即泵的制造商及泵橇的成橇商)的成熟產品,買方不接受新試制產品。制造商應具有至少2個項目的注水泵橇(限2005 年1 月1 日之后簽訂的合同,BB3泵型、排量≥75 m3/h、揚程≥1200m)在海洋石油平臺或FPSO運行2年及以上(從調試驗收報告簽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運行時間證明文件起計)的業績。同時制造商應具有至少2臺套原油外輸泵橇(限2005 年1 月1 日之后簽訂的合同,BB3泵型、輸送介質原油)在海洋石油平臺或FPSO運行2年及以上(從調試驗收報告簽字日期或使用方出具的運行時間證明文件起計)的業績。并提供相應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是指:合同及調試驗收報告或合同及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上述文件中如未包含設備的揚程、排量、所在設施的名稱及使用方信息,投標人應提供有效說明文件。 設備交貨期提前獎勵條款:設備每提前交貨滿1周獎勵交貨設備貨值的2%,最高不超過已提前交貨設備貨值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