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區明珠灣起步區C2-24-07(1 )、C2-24-07(3)地塊項目地基基礎工程材料檢測、基坑支護樁及樁基檢測、基坑監測 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南沙區明珠灣起步區C2-24-07(1)、C2-24-07(3)地塊項目 已由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以 穗南開審批項目[2019]1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州南沙粵海地產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地基基礎工程材料檢測、基坑支護樁及樁基檢測、基坑監測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2.1 招標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 >2.1.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占地14465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36398平方米,擬建設2棟高層辦公樓,結構高度不超過150m。地下室共2層,負一層高約6.0米,負二層高約4.8米。基坑面積約 14354平方米,基坑周長約 497米,基坑開挖深度主要為7.55-11.65米;基坑支護采用灌注樁+預應力錨索以及局部內支撐的組合支護形式,側壁安全重要性等級為一級。 >2.1.3工程建設 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不能超過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 > 2.2招標范圍、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 > 2.2.1標段劃分:本項目設1個標段。 >2.2.2招標范圍:建設工程主管部門、監督部門要求的,具有質量監控作用的檢測及監測項目,以便為安全施工及工程驗收提供依據,主要包括:地基基礎工程材料檢測、基坑支護樁及樁基檢測、基坑監測。具體以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及有關規范要求為準,且滿足2.2.3和2.2.4工作要求。 >2.2.3地基基礎工程材料檢測、基坑支護樁及樁基檢測 工作要求 : >(1)根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相關規范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要求和甲方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編制檢測方案,并確保檢測方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及通過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的審批,同時負責協調相關工作,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檢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 >(2)在進行檢測服務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監理、設計、咨詢等相關單位及建設協調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協調, >(3)本招標項目已包含監督抽檢的工作內容,監督抽檢數量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實施, >(4)負責檢測數據的有關信息通過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網報送。 >(5)本項目實施期間,如果因本項目驗收需要,按規范和經批準的檢測方案,經招標人確認需增加《工作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且中標人也具備相應資質,則中標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絕為招標人提供檢測,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驗收要求的檢測報告。中標人檢測資質不能涵蓋的項目報招標人批準后由中標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并取得相應管理部門的確認。 >2.2.4基坑監測工作要求: >(1)根據《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啟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監測信息管理系統的通知》要求,中標單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標單位需按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規定,開通基坑監測數據管理系統賬號,配備能實時上傳監測數據的相關儀器設備,并具備將監測數據實時上傳至廣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監測信息管理系統的能力及經驗。 >(2)根據相關規范和標準、主管部門文件的規定以及設計圖紙的有關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相關項目的《監測方案》,并報招標人和質安監部門備案。 >(3)與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監測工作的協調,申報監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技術成果能夠通過相關部門認可,確保不因監測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項目竣工驗收和在城建檔案館備案。 >(4)在進行監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咨詢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聯合體各方)應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檢測任務的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須涵蓋涉及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見證取樣、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聯合體各方) 持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認證范圍須覆蓋本次招標對應標段的主要內容:①若為聯合體投標,承擔檢測任務的 >(3)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監測任務的單位)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 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 >(4)2018 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檢測工作中存在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行為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檢測任務的單位)。(《投標人聲明》中承諾) >3.2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 >3.3 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格式按附件二)。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4 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②投標人(聯合體各方) 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③投標人(聯合體各方) 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投標人聲明》; >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違反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投標人聲明》中承諾); >⑤投標人(聯合體各方) 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了企業誠信檔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4.2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含本日):2020年 3 月 3 日00時00分至2020年 4 月 8 日10時00分。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4.2.1 投標人通過 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登錄 交易平臺網站辦理網上投標登記手續。按照交易平臺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站。 >4.2.2 開標時間:2020年 4 月 8 日10時00分。 >4.3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注:(1)電子招投標操作流程詳見 站發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4.4 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異議的,可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年 4 月8 日 10時00分, >遞交備用投標文件電子光盤的規定:時間為:2020 年 4 月 8 日9時45分至2020年 4 月 8 日10時00分; (電子光盤需按規定封裝。投標人將數據刻錄到光盤之后,投標前自行檢查文件是否可以讀取。) >5.2 采取電子投標時,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將予以拒收。逾期未上傳成功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拒絕接收。 >6.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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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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