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南昌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已由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贛發改交通[2016]80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昌軌道交通集團 ,建設資金來自已落實。南昌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通信系統集成及設備采購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詢 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1 項目名稱:南昌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通信系統集成及設備采購項目
2.1.2 建設
工作內容包含:
南昌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的通信系統(專用、公安)的深化設計、接口設計、設計聯絡、樣機制造和試驗、設備批量制造、工廠檢驗、出廠驗收、測試、計算分析、試驗、完工測試、系統調試與試驗、綜合聯調、試運行、預驗收、試運營、竣工驗收、人員培訓、技術資料提供、備品備件和儀器儀表及工具的提供、質量保證期內系統缺陷的糾正和維護、知識產權等服務,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用戶需求書。
2.3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時間:2020年05月31日。計劃竣工時間:2021年12月31日。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
3.2 若投標人擬投的各子系統設備不是其自身生產或制造的,則投標人須取得上述子系統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如為聯合體投標,則須根據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分工內容分別提供授權)。
3.3 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近三年內(2017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引起的合同終止、糾紛、爭議、仲裁和訴訟記錄,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等情況。
3.4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及職責分工;②聯合體各方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分工內容,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條件;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④組成聯合體的成員數不得超過2家(含),其中: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的專用通信系統,聯合體成員負責本項目的公安通信系統。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
7.
聯系人:劉女士
聯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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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x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