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灣安置房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及初步設計階段)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 >1.1 招標目的 > >1.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設計方案及初步設計階段),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工程勘察設計(設計方案及初步設計階段)承包人。 > >1.2 項目概況 >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黃埔區茅崗路以西,北側為廣園快速路,南臨護林路。 >1.2.3 工程范圍:本項目建設總規模約199941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36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為63926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居住建筑面積124800平方米,公建建筑6700平方米(衛生服務中心、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托兒所、老年人服務站點、托老所、居民健身設施、文化室、公共廁所、垃圾收集站、社區居委會與物業管理),架空層4515平方米。周邊配套建設包括項目用地范圍內道路、綠地、停車位等。裝配式建筑面積為131500平方米,包括居住建筑與公建建筑,不包含架空層與地下建筑。 >1.2.4 規劃用地文件:/。 >1.2.5 項目批準文件:穗埔發改儲〔2019〕139號。 >1.2.6 資金來源: 區財政資金 。 >1.2.7 投資總額:約人民幣115114.88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約人民幣93135.94萬元; >1.2.8 招標內容: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設計、規劃設計、初步設計的內容。完成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專業勘察、設計(方案設計及初步設計階段)工作,提供初步設計階段BIM 建筑信息模型,最終以簽訂合同內容為準。 > [注釋]招標內容可視工程具體情況刪除不需要的內容。根據具體項目的實際情況,合同范圍可增加和刪除及細化明確。 >1.2.9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年 月,竣工日期為 年 月。 > >1.3 前期服務機構 > >1.3.1 機構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 > >1.4 投標資格 > >1.4.1 申請人與招標人過去3 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沒有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 年內曾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并且對申請人不滿意。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第3.8條。 >1.4.2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有效期內的以下(1)、(2)項資質證書: >(1)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證書: >(2)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 >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和《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市[2013]9號)填寫。若申請人不同時具備上述第(1)和(2)項資質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組成聯合體標的須由具備第(1)項資質的設計單位作為聯合體投標牽頭方。聯合體雙方(包括主辦方及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若聯合體投標的應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 > >1.4.3 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1.4.4 申請人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誠信檔案,擬擔任本工程 >1.4.5 申請人委派的 >1.4.6 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聯合體應當在投標前組成,應以設計單位為牽頭人,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 >1.4.7 信譽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區不良記錄(處罰有效期內)的單位或個人(指 >[注釋] 招標人可以對申請人的嚴重失信行為等情況予以評審。 >1.5 發布招標公告、遞交投標文件時間、開標時間、招標文件獲取及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 >1.5.1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20 年3月28日00時00分至2020年4月20日10時00分 。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 >1.5.2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0年4月20日9時30分至2020年4月20日10時00分。 >1.5.3 開標時間:2020年4月20日10時00分 。 >1.5.4 招標文件獲取及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5.4.1投標登記時間:2020 年3月28日0時00分至2020年4月20日10時00分。 >1.5.4.2本項目實行 上投標登記,不接受現場投標登記(網上投標登記操作流程詳見 站發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標人須在上述規定的投標登記時間內完成網上投標登記手續,逾期不受理。網上投標登記成功后,投標人須持以下資料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與投標文件一起遞交: >①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登記申請表》兩份,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③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原件一份(若聯合體投標的)(格式見招標文件附錄10)。 >投標人未按規定提交上述資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標文件。 >1.5.4.3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發布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天。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補充公告中明確說明。請密切留意補充公告中的相關信息。 >1.5.4.4申請人投標登記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徑直向交易服務機構投標登記,或者向監督機構投訴。 >1.5.4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1.5.5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負責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評標時只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3 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本項目為非電子評標,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紙質文件及電子光盤。 > >1.6 現場考察 > >1.6.1 集合時間: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自行考察(費用自理)。 >1.6.2 集合 > >1.7 費用 > >1.7.1 本工程設計費(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階段)暫定為993.8366萬元。 >本工程設計費(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階段)(包括本招標范圍所有工作內容的費用)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 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廣州開發區財政局文件(穗開財字[2014]53號文)及《關于調整蘿崗區安置區建設項目設計費取費標準的請示》的復函(穗開內收[2014]2號)執行,下浮30%計算。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占全部設計工作量比例為55%,專業調整系數暫定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暫定為1.15,附加調整系數暫定為1.0,且不再另分專業單獨計取。本工程設計費(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階段)暫定為993.8366萬元 ,最終以廣州開發區財政局或其授權委托單位審定結算價為準。在合同實施期間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 >[注釋] 工程設計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 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 > >1.7.2 BIM技術應用費用按《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2019 年修正版)》計取,總建筑面積暫按199941平方米。計價內容按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費用基價表中設計與施工聯合應用A,并結合設計階段應用的比例計算,暫定為14.88元/平方米,共計297.51萬元。本項目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階段的BIM技術應用占BIM設計階段應用的比例為55%,并下浮30%計算,本次招標BIM技術應用費暫定為114.54萬元,最終以廣州開發區財政局或其授權委托單位審定結算價為準。 > >1.7.3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中標綜合包干單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 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廣州開發區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區巖土工程勘察費取費標準的復函》(穗開財函[2013]615號)及《關于印發<廣州開發區、蘿崗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巖土工程勘探綜合費取費標準>的通知》(穗開建管【2014】1號)計取。 >巖土工程勘探費用,按照承發包雙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暫定:6000米)乘以中標綜合包干單價[一般場地不高于200 元]/米結算,該單價已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稅金以及辦理工程勘察相關許可、苗木、養殖物賠償等全部費用。巖土工程勘察每米綜合包干單價不高于200元,由投標單位自行報價,最終結算以有關部門或其授權委托單位審核為準。 > >1.7.4 未中標單位經濟補償及補償金額 >投標經濟補償包含在中標單位的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費中,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評審排序,在收到招標人的第一筆預付款后分別向未中標的投標人支付方案設計補償費(含稅金等): >給予評審排序第1 名的投標人 15 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2 名的投標人 10 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3 名的投標人 7 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4 名的投標人5 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5名的投標人 3 萬元; >給予評審排序第6名的投標人 2 萬元; > >其余投標人費用自理。投標經濟補償由中標人在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費中直接支付給相應的投標人。如因規劃建設原因取消本項目實施,中標人未開展實際性工作,上述投標經濟補償由招標人支付給相應投標人,即該種情形下合同結算價為上述投標經濟補償總額,中標人收取合同價款后及時支付投標補償費給各投標人。其它情形的投標補償費均包含在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費中。 > >1.8 工期 > >1.8.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10 個日歷天內完成設計方案深化和修改完善,明確方案完善意見后5個日歷天內完成方案的修改完善,方案確定后25個日歷天內完成建筑專業初步設計圖紙(達到施工圖深度)及配套文件,收到甲方通知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其他專業的初步設計圖紙及配套文件,經初步設計專家評審后,按照專家意見5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文件的修改完善,并按合同有關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設計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合同價格的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進場通知起計20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30%。 > > >1.9 其他事項 > >1.9.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9.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費。 >1.9.3 投標人可通過 ) 、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