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業績要求: ①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投標人須具備并提供至少2項發動機維修業績。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原件掃描件(含相關技術附件及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完工確認文件。 ②投標人所提交的合同證明文件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工作內容。如以上文件無法體現,可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予以證明。 ③投標人所提交的完工確認文件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完工文件簽署時間、驗收工作內容。如以上文件無法體現,可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予以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