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港口岸電機器人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的委托,對“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港口岸電機器人采購項目”進行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前來參與。
1. 項目名稱
國網山東綜合能源服務 港口岸電機器人采購項目。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青島和煙臺2個供電公司港口岸電機器人設備采購。
2.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內容為青島和煙臺2個供電公司提供港口岸電機器設備的供貨、安裝和調試,以及三年質保服務。
以上工程人工費用、管理費、保險費、稅費均包含在報價范圍內。具體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 投標人必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在投標時按要求提供)。
3.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完成該項目所必須的有效許可證。
3.4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3.5在國內招投標活動、合同履行、后續服務過程中,未受到國家電網公司、其所屬單位的質量或履約服務投訴。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投標人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及以上資質。
3.8投標人有專業的管理團隊,從事過相關業務建設、運行、維護相關工作的優先。
3.9安全要求
自開標日前一年內未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的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質量事故,六個月內未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三個月內未發生因投標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
3.10質量目標
保證貫徹和順利實施工程設計技術原則,滿足國家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杜絕質量事故和責任事故的發生,工程零缺陷移交,確保達到國家電網公司優質工程的要求。
4. 公告及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 日至2020年9月28日上午9:00時至下午 16:00時。
5.招標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項目在 、 上同步發布。
6.
代理機構:
聯 系
2020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