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第二期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平公交采告〔2020〕0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礦業權交易規則》、《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175號)》等法律法規和《平南縣砂石資源開發專項規劃》(2016-2020年)的規定, 出讓計劃經平南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報貴港市自然資源局備案,現將平南縣鎮隆鎮天竹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平南縣丹竹鎮農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平南縣丹竹鎮東山果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平南縣上渡街道下石大木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4宗采礦權向社會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見下表)
編號 |
項目 名稱 |
地理 位置 |
開采標高 (m) |
面積(km2) |
開采方式 |
發證 機關 |
礦種 |
資源 儲量 (萬噸) |
可采資源量 (萬噸) |
生產規模 (萬噸) |
出讓年限(年) |
Pn 001 |
平南縣鎮隆鎮天竹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平南縣鎮隆鎮天竹村 |
+33~-10 |
0.1487 |
露天開采 |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1010.47 |
945.6 |
120 |
9 |
Pn 002 |
平南縣丹竹鎮農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平南縣丹竹鎮豐塘村 |
+33~-10 |
0.37 |
露天開采 |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1429.11 |
1342.70 |
250 |
9.5 |
Pn 003 |
平南縣丹竹鎮東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平南縣丹竹鎮東山村 |
+30~-10 |
0.3525 (A:0.2895 B:0.0630) |
露天開采 |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2242.37 |
1846.77 |
250 |
9 |
Pn 004 |
平南縣上渡街道下石大木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平南縣上渡街道下石村 |
+33~-10 |
0.2 |
露天開采 |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
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
1353.97 |
1339.35 |
250 |
7 |
二、礦區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一)平南縣鎮隆鎮天竹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拐點 |
X坐標 |
Y坐標 |
拐點 |
X坐標 |
Y坐標 |
1 |
2593199.78 |
37440846.51 |
8 |
2592819.41 |
37441286.57 |
2 |
2593227.08 |
37441027.22 |
9 |
2592740.01 |
37440912.75 |
3 |
2593188.59 |
37441214.64 |
10 |
2592792.12 |
37440899.82 |
4 |
2593024.77 |
37441248.25 |
11 |
2592859.39 |
37440951.97 |
5 |
2592946.46 |
37441283.20 |
12 |
2592950.20 |
37440933.44 |
6 |
2592923.22 |
37441259.58 |
13 |
2593034.65 |
37440890.56 |
7 |
2592906.02 |
37441202.85 |
|
|
|
開采標高:+33m至-10m; |
|||||
礦區范圍面積:0.1487km2 |
(二)平南縣丹竹鎮農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礦區范圍坐標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1 |
2602182.958 |
37450839.736 |
13 |
2601212.380 |
37451035.592 |
2 |
2602129.758 |
37451084.296 |
14 |
2601339.252 |
37451155.217 |
3 |
2602073.572 |
37451087.328 |
15 |
2601683.293 |
37451108.866 |
4 |
2602002.342 |
37451206.003 |
16 |
2601655.123 |
37450906.825 |
5 |
2601871.032 |
37451164.671 |
17 |
2601519.937 |
37450864.180 |
6 |
2601667.103 |
37451311.787 |
18 |
2601567.896 |
37450742.324 |
7 |
2601390.482 |
37451345.718 |
19 |
2601753.463 |
37450732.528 |
8 |
2601408.472 |
37451458.958 |
20 |
2601869.814 |
37450646.802 |
9 |
2601315.999 |
37451477.135 |
21 |
2601946.933 |
37450654.735 |
10 |
2601265.761 |
37451460.754 |
22 |
2601988.397 |
37450735.835 |
11 |
2601240.293 |
37451387.329 |
23 |
2601991.131 |
37450767.336 |
12 |
2601112.567 |
37451173.216 |
|
|
|
開采標高:+33m至-10m; |
|||||
礦區范圍面積:0.37km2 |
(三)平南縣丹竹鎮東山果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A礦區范圍坐標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1 |
2600762.71 |
37444924.74 |
6 |
2601558.58 |
37444967.07 |
2 |
2600811.39 |
37444721.54 |
7 |
2601315.16 |
37445149.11 |
3 |
2601245.19 |
37444626.80 |
8 |
2600959.56 |
37445049.62 |
4 |
2601295.24 |
37444669.17 |
9 |
2600965.47 |
37445100.34 |
5 |
2601391.87 |
37444653.59 |
10 |
2600770.11 |
37444990.50 |
開采標高:+30m至-10m; |
|||||
A礦區范圍面積:0.2865km2 |
平南縣丹竹鎮東山果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B礦區范圍坐標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拐點 |
X坐標(2000) |
Y坐標(2000) |
1 |
2600997.04 |
37445546.94 |
8 |
2601248.20 |
37446028.69 |
2 |
2601003.70 |
37445643.72 |
9 |
2601083.66 |
37445892.50 |
3 |
2601055.50 |
37445711.74 |
10 |
2601059.04 |
37445795.28 |
4 |
2601166.68 |
37445753.46 |
11 |
2601034.75 |
37445774.89 |
5 |
2601196.66 |
37445830.46 |
12 |
2601018.36 |
37445794.48 |
6 |
2601246.69 |
37445833.11 |
13 |
2600892.07 |
37445770.52 |
7 |
2601268.54 |
37445970.64 |
14 |
2600866.19 |
37445677.39 |
開采標高:+30m至-10m; |
|||||
B礦區范圍面積:0.0630km2 |
(四)平南縣上渡街道下石大木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拐點 |
X坐標 |
Y坐標 |
拐點 |
X坐標 |
Y坐標 |
1 |
2597122.00 |
37442605.82 |
21 |
2596409.20 |
37443064.23 |
2 |
2597116.00 |
37442819.33 |
22 |
2596394.00 |
37442958.27 |
3 |
2597084.80 |
37442857.71 |
23 |
2596510.50 |
37442893.16 |
4 |
2597057.00 |
37442988.59 |
24 |
2596620.50 |
37442893.16 |
5 |
2597023.30 |
37443053.01 |
25 |
2596620.50 |
37442823.16 |
6 |
2596934.50 |
37443044.46 |
26 |
2596584.90 |
37442812.26 |
7 |
2596932.50 |
37442990.05 |
27 |
2596594.10 |
37442742.39 |
8 |
2596914.10 |
37442943.42 |
28 |
2596687.40 |
37442745.66 |
9 |
2596837.90 |
37442963.65 |
29 |
2596698.30 |
37442777.67 |
10 |
2596852.90 |
37443027.37 |
30 |
2596738.00 |
37442782.58 |
11 |
2596663.20 |
37443041.12 |
31 |
2596755.80 |
37442799.83 |
12 |
2596603.50 |
37443123.75 |
32 |
2596804.20 |
37442826.77 |
13 |
2596576.00 |
37443119.82 |
33 |
2596866.80 |
37442776.40 |
14 |
2596565.60 |
37443127.09 |
34 |
2596895.50 |
37442723.82 |
15 |
2596553.40 |
37443220.94 |
35 |
2596933.20 |
37442692.35 |
16 |
2596492.80 |
37443220.94 |
36 |
2596968.60 |
37442666.67 |
17 |
2596462.20 |
37443214.58 |
37 |
2596985.40 |
37442633.90 |
18 |
2596443.40 |
37443135.66 |
38 |
2597037.50 |
37442577.35 |
19 |
2596497.50 |
37443092.43 |
39 |
2597085.60 |
37442575.46 |
20 |
2596483.10 |
37443043.07 |
|
|
|
開采標高:+33m至-10m; |
|||||
礦區范圍面積:0.2km2 |
三、出讓條件
(一)平南縣鎮隆鎮天竹村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年限為9年(包括基建期0.5年,閉坑礦山治理、土地復墾時間1年),自受讓方取得采礦權許可證之日起算。需要辦理采礦許可延續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掛牌起始價:2410萬元。
2.增價幅度:100萬元及其整數倍。
3.競買保證金:1500萬元。
(二)平南縣丹竹鎮農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年限為9.5年(包括基建期1年,閉坑礦山治理、土地復墾時間1年),自受讓方取得采礦權許可證之日起算。需要辦理采礦許可延續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掛牌起始價:3400萬元。
2.增價幅度:100萬元及其整數倍。
3.競買保證金:1500萬元。
(三)平南縣丹竹鎮東山果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年限為9年(包括基建期1年,閉坑礦山治理、土地復墾時間1年),自受讓方取得采礦權許可證之日起算。需要辦理采礦許可延續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掛牌起始價:4700萬元。
2.增價幅度:200萬元及其整數倍。
3.競買保證金:1500萬元。
(四)平南縣上渡街道下石大木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年限為7年(包括基建期1年,閉坑礦山治理、土地復墾時間1年),自受讓方取得采礦權許可證之日起算。需要辦理采礦許可延續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掛牌起始價:3400萬元。
2.增價幅度:100萬元及其整數倍。
3.競買保證金:1500萬元。
(五)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含契稅、交易服務費等,相關稅費由受讓人另行按稅費計繳標準繳納,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相關規定收費。
(六)受讓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等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受讓人(中標人)在申請辦理采礦權許可證后,在領取采礦許可證前,需與出讓人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合同。
(七)競買人要自行解決好礦區生產、生活用地問題,協調好礦山與周邊群眾的各種關系,自行承擔礦業權出讓后因礦區生產生活用地不落實而無法開發等各類風險。
(八)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受讓人要按照綠色礦山標準(DZ/T0316-2018 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進行規劃、設計和經營管理,須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編制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并于取得采礦證兩年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未按期通過綠色礦山創建驗收的,出讓人(平南縣自然資源局)可責令其停產整頓,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復開采。
四、出讓方式
采礦權出讓方式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按照報價最高且不低于起始價者為采礦權競得人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人申請范圍及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及平南縣社會經濟發展要求,為合理利用礦產資源,充分發揮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的效能,要求競買申請人具備資格條件如下:
(一)具有獨立營利企業法人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
(二)法人代表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營利法人,不得同時參加本次競買活動;
(三)本次掛牌不接受申請人聯合競買。
(四)一個競買人只能競買本方案的其中一宗采礦權,不接受同一主體競買多宗采礦權。
(五)不接受登記采礦權需要軍事部門出具調查意見的企業競買。
(六)存在自然資源部門行政處罰未履行到位行為的,將被拒絕參與競買(該項由公司注冊所在地的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出具審查意見)。
(七)除已在平南縣注冊設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經營實體外,申請人在提交報名申請表時,均須約定競買成功后在平南縣注冊設立新公司(企業), 并以新公司(企業)名義鑒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進行開發建設。
(八)競買人必須提供銀行為本次競買活動行為的擔保函。競買履約保函額度不低于競買保證金的15%,期限為6個月。
(九)本次出讓非凈礦出讓,為確保采礦權出讓后盡快實現開采,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供不少于本次出讓礦區范圍內總面積30%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合同),提供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合同)需當地村委蓋章或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競買人對提供的租地協議(或合同)真實性負責。
(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名單且未移出的礦業權人;
2.曾在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約定簽訂或履行《掛牌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曾因不履行相應義務被廣西區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3.被列入其他部門違法名錄、黑名單、嚴重失信企業名錄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十一)公共資源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相關提示。
1.競買人存在《關于對 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列明的失信行為,屬于聯合懲戒對象的,依法限制參加本次采礦權交易活動。
2.競買人雖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備忘錄,但在本次采礦權出讓活動中以抬高競價為由向其他競買人勒索財物的,一經查實,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錄。
3.平南縣 通過“信用中國”等網站查詢競買人信用信息,對競買人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如發現競買人存在失信行為的,將取消其競買人資格。
4.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行為將被列為失信懲戒備忘錄。
(1)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采礦權出讓合同》的;
(2)不按約定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
(3)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競得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 領域的失信行為。
六、掛牌相關時間及要求
(一)掛牌公告時間
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止
(二)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9日8:00起至2020年12月23日17:00止
(三)掛牌報價時間2020年12月9日8:00起至2020年12月25日16:00止。
(四)掛牌文件取得時間:申請人可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3日17:00前到平南縣 (縣交通局一樓),獲取本次掛牌出讓文件、提出申請。掛牌文件包括:
(1)掛牌出讓公告;
(2)掛牌出讓須知;
(3)競買申請書;
(4)掛牌出讓申購表;
(5)競買報價單;
(五)競買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2020年12月23日17:00止(以到賬時間為準)。
(六)掛牌報價截止日
2020年12月25日16:00
七、掛牌及報價
八、競買人資格審查
經平南縣 審核符合公告的受讓人資質條件的競買人,由平南縣 書面確認后取得交易資格,申請人取得交易資格后方能參加競買。不受理
九、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一)競得人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手續時,應具備的要件:
1.礦山的《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由平南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并通過評審,由平南縣自然資源局移交給競得人,相關費用已由平南縣自然資源局承擔。
2.評審通過的《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以及環保部門的批復文件,以及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手續時需要提交其他相關材料,由競得人辦理和提供,相關費用自理。
3.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財規〔2018〕8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4.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自然資規〔2019〕4號)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建立賬戶并計提存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繳納土地復墾費。
(二)競得人辦理礦采礦許可登記手續后,達到開采條件的有關要件及事宜等,由競得人辦理:
1.礦山的《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土保持方案》批復文件等其他要件由競得人自行辦理;
2.競得人在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過程中,涉及安全、環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礦區道路和“三廢”處理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辦理,費用自行承擔;
3.競得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等采礦權人的法定義務。
(三)掛牌出讓的采礦權因地質勘查程度較低,資源儲量穩定性較差,出讓的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石資源量為(332)不對受讓方作任何承諾,采礦過程中原礦石儲量若發生變化,出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競買人需充分評估開發資源投資風險,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不得以礦產儲量核實地質報告中的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儲量、質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平南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等要求。
(四)采礦權出讓后,因國家產業、環保等政策限制采礦的,或不可預測的因素和不可抗力影響導致不能采礦的,風險由競得人自己承擔。
(五)采礦權投資存在不可預計的風險,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資源儲量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要認真考察與踏勘,詳細了解擬設采礦權礦產資源開采中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自行判斷并承擔投資風險全部責任。
(六)辦理采礦許可證后因與鄉鎮、村、隊產生糾紛和土地、荒山承包等問題造成不能開采的,競得人自擔風險。
(七)本次掛牌出讓的事項如有變更,將另行發布變更公告。
(八)對出讓的采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掛牌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平南縣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有異議的,應在掛牌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平南縣 提出。
十、特別約定
(一)采礦權出讓成功后,在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一年內,競得人要及時完善采礦權登記相關材料,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手續,若一年內不能完善相關開采手續,出讓方無償收回采礦權。競得人成為采礦權人后,要在規定年限內完成礦山建設并竣工投產,否則出讓方無權收回采礦權。礦山達產并正常生產1年后,采礦權才能夠轉讓,但不得分割轉讓。
(二)競得人申請取得采礦許可證之后,在動工建設之前,必須依法取得出讓礦區范圍內用地手續。
(三)競得人只能開采本次出讓的允許開采范圍內的礦種,采礦權出讓期滿采礦權自行終止。在出讓年限內,出讓礦區可采儲量已采完的,采礦權人要自行申請采礦權終止。采礦權終止后,另行擬定礦山環境治理協議。采礦權人應履行相應的礦山環境治理、土地復墾以及關閉義務,并自行拆除設施退出場地。
(四)競得人必須嚴格按照通過評審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開采,修建環保型鋼架結構全封閉破碎廠房,使整個礦石破碎篩分加工生產線布置在采用鋼結構全封閉室內,安裝自動化先進水洗碎石設備和除塵設施,建成一條生產濕式水洗,零粉塵、無污染零排放的先進碎石生產線,打造成為砂石露天開采、生態保護和綠色的礦山。
(五)本次出讓采礦權范圍因所涉及的土地和其他地面附著物如林木、種植物、固定設施、輸電線、道路及相關權屬的處置、補償、拆遷等問題,競買申請人在競買前需要到當地人民政府充分了解清楚,對采礦權受讓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補償等問題,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在當地政府協調下自行解決,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一切相關費用由競得人承擔,政府不承擔任何費用。
(六)礦山的開發應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競得人成為采礦權人后,在開采、加工、運輸方面應當按照相關設計、方案及管理規定的要求施工作業,切實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相關規定,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稅費,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七)礦產開發利用客觀存在若干風險,競買意向人必須對本次出讓的采礦權謹慎評估投資風險,競買意向人在報名時,必須對上述事項作出書面承諾承擔風險。
(八)競得人未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或者越界開采達到立案條件并立案查處或者超過年生產規模10%開采的,出讓人可以吊銷采礦許可證,所繳出讓收益及其他費用不予退回。
(九)礦產品必須在同等條件下預留40%銷售給平南縣境內企業或個人,在滿足本縣市場后方可外運銷售。
(十)本次出讓的采礦權非凈礦出讓,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的土地、山林、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竹、木、墳墓、管線等)以及交通、電力、水利等生產生活設施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自行與權屬所有者或使用者協商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自行理順與周邊村民、工礦企業的關系。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時,同時提交受讓人與礦山范圍內的土地(包括開采區、生產、生活、道路用地等)權利人的用地協議書及租賃依據,并附上用地范圍坐標(2000國家大地坐標電子版),提供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合同)需當地村委蓋章或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競買人對提供的租地協議(合同)真實性負責。
十一、成交確認與出讓合同簽訂要求
競得人必須當場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自公告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持《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到平南縣自然資源局(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競買保證金即轉為出讓收益, 競得人將剩余的出讓收益在辦理采礦權登記前一次性繳納。逾期不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則取消成交資格。
十二、違約責任
(一)競得人不按規定當場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并不按有關規定繳納交易服務費,不履行《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義務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競得人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得人承擔因違約而再次掛牌所造成的損失并由出具擔保的銀行在一定時限內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二)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和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競得人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得人承擔因違約而再次掛牌所造成的損失,并由出具擔保的銀行在一定時限內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三)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競得人必須按約定的方式和時限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不能按時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應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2‰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繳納超過30日,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競買保證金,出讓人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并由出具擔保的銀行在一定時限內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四)競得人無正當理由,未能在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一年內,完善采礦權登記相關材料、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手續,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該礦區采礦權。
十三、掛牌出讓文件的索取及報名要求
本次掛牌交易的詳細資料,有意競買者可在掛牌報名截止日時間前到平南縣 索取材料。報名時需按規定交納足額的競買保證金,匯入本公告指定的銀行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二)競買申請書(平南縣 提供)。
(三)掛牌出讓申購表(平南縣 提供)。
(四)競買報價單(平南縣 提供)。
(五)競買保證金交納憑證。
(六)承諾書(平南縣 提供)。
(七)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八)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九)不存在自然資源部門行政處罰未履行到位行為證明(該項由公司注冊所在地的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出具審查意見)。
(十)競買人提供銀行為本次競買活動行為的擔保函。競買履約保函額度不低于競買保證金的15%,期限為6個月。
(十一)提供不少于本次出讓礦區范圍內總面積30%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合同),提供的土地租賃協議(或合同)需當地村委蓋章或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十二)成立新公司約定(在平南縣注冊公司以外企業)。
(十三)所有提交的材料及 “復印件”須加蓋競買人有效公章。提交的原件需審驗,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一份。
十四、確認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采礦權競得人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競買人在掛牌期限內填報報價單報價,報價相同的,最先報價為有效報價;確認有效報價后,更新掛牌價。掛牌期限屆滿,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人報價或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二)在掛牌報價期限截止前30分鐘,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競買人要求繼續報價的,則轉入現場競價(如競買人不到場則視為自動放棄),即通過現場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三)競買保證金在競得后,可抵充采礦權出讓收益(出讓收益不含契稅、交易服務費等)。如競買人未競得者,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按原賬戶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十五、競買人將競買保證金匯到以下帳戶:
戶 名:平南縣
賬 號:947712010111979467
十六、其他相關事項
聯 系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礦業權益股
平南縣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