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基本資格要求:
3.1.1 營業范圍: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投標項目符合其經營范圍。
3.1.2 許可認證:投標物資機房專用空調須通過CRAA認證。
3.1.3 財務能力:
(1)投標人注冊資金:代理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2)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投標人須提供近3 年(2017年~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登記注冊時間在2019年以后的,應提供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審咨詢電話18811547188計報告)。
3.1.4 質量保證能力:
(1)投標人為生產商的,須提供生產商有效的ISO9000 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投標人為代理商的,投標人與投標物資的生產商均須提供其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投標人須提供具有空調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依據國家現行標準出具的近3 年(2017年11月1日以來)投標物資同類產品機房專用空調帶CNAS標識的合格質量檢驗報告。
3.1.5 供貨業績:
(1)投標人為生產商的,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份近 5 年(2015年11月1日以來)投標同類產品機房專用空調在國內鐵路、地鐵或機場項目最終用戶單位出具的運行良好的證明材料,并提供對應的供貨合同(以采購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投標人為代理商的,投標人須具有投標同類產品機房專用空調在國內鐵路項目的供貨經驗(提供投標人簽訂的采購合同,該合同無品牌要求);同時其代理的生產商須滿足3.1.5 (1)的要求。
3.1.6 履約信用:
(1)投標人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
(2)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為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 (原“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 限制參與物資采購活動的;
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投標物資被中國國家鐵路集團 (原“中國鐵路總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 禁止或暫停在鐵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標文件遞交之日起前1年企業或企業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的。
3.1.7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 2 個及 2 個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同一包件中生產商只能授權一個代理商投標。
3.1.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9不接受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相關主體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
3.2專項資格要求:
3.2.1 機房專用空調:(1)許可認證:制冷量≤24.36kW 以下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3C 認證。
(2)其他要求:機房專用空調須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生產商及其代理商只允許其中一家投標,代理商必須取得投標物資生產商的唯一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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