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財經大學廣州校區北區體育綜合館項目施工總承包 >補充公告(二) > >廣東財經大學廣州校區北區體育綜合館項目施工總承包( 優: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得1-2分;
②在附表《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序號為:16至30的材料(最高分10) >優: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5分,差得1-2分;
③在附表《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序號為:31至56的材料(最高分5) >優: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差得1-2分;
合計本項最高得30分。
注:按招標文件“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十一《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要求和順序填寫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三、企業綜合實力(30 分) >企業業績 >10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質量合格的中標金額大于或等于5000萬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工程總承包中的施工部分業績),每項得0.35分,本項最高累計得10分。 >企業獲獎情況 >7 >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過房屋建筑工程業績: >每獲得一項國家級工程質量獎項,得1分,最多得7分; >每獲得一項省級工程質量獎項,得0.45分,最多得3.5分; >每獲得一項市級工程質量獎項,得0.15分,最多得1.5分; >同一工程獲獎按項目最高獲獎只計算一次得分,不重復計算。 >本項最高累計得7分。 >第三方評價 >6 >1、至投標截止時間(含最近評審年份),連續25年或以上獲得省市級 “守合同重信用”稱號,且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稱號連續6年或以上的,得6分; >2、至投標截止時間(含最近評審年份),連續20年(含)-25年(不含)獲得省市級 “守合同重信用”稱號,且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稱號連續6年或以上的,得4分; >3、至投標截止時間(含最近評審年份),連續15年(含)-20年(不含)獲得省市級 “守合同重信用”稱號,且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稱號連續6年或以上的,得2分; >本項最高得6分。 >工程研發能力 >7 >1、2015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作為主要完成單位,獲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國家級工法(房建類)的,每項得3.5分,最多得7分; >2、2015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作為主要完成單位,獲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省級工法(房建類)的,每項得0.25分,最多得3.5分; >本項最高累計得7分。 > > >10. 重新發布最高投標限價公布函(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 > >三、本項目具體時間及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 公布本項目的日程安排,投標人可登錄 站首頁,點擊“交易業務”專欄中的“建設工程”的“項目查詢”,輸入項目編號或項目名稱查詢最新信息。 > > 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或者與本項目設計人或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存在附屬關系的; >(3)為本項目監理人或者與本項目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與本標段的檢測機構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11)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12)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13)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4)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15)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9)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 > (20)按照招標公告第九點第12條,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投標的; >(2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六、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8〕14號)、《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17〕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17〕10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七、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八、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九、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記錄不良行為,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 聲明企業: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企業公章) >注:1、招標人應當要求投標人的 > >nEstyle='font-size:12.0pt;line-height:150%;color:black'>
②在附表《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序號為:16至30的材料(最高分10)
③在附表《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序號為:31至56的材料(最高分5)
合計本項最高得30分。
注:按招標文件“第四章 投標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十一《主要材料設備廠家品牌表》的要求和順序填寫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