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21-2022年宜春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及輪胎定點項目(編號:中心-YC2020-112)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2021-2022年宜春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及輪胎定點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中心-YC2020-112
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 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宜購2020B000416961 | 2021-2022年宜春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及輪胎定點項目公開招標采購 | 1 | 項 | 1.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4個月(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①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單位只需提供電子營業執照或紙質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②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或基本賬戶所在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③納稅證明材料:稅務部門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繳納稅收的憑據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公司社保證明材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內頁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會保險費繳款專用收據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會保險費繳款清單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 查詢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信息截圖 ,未提供的現場網上核查;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投標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
⑦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函原件;
⑧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原件或在袁州區運管所備案的有效證明材料(第一包提供);
⑨所投輪胎品牌的產品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原件或復印件(清晰可見)加蓋公章(第二包提供)。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12月26日 08:00 至 2021年01月06日 17:00(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采購人信息
中心-YC2020-1122021-2022年宜春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及輪胎定點采購12.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