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一標段:資質:1、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在有效期內)。 2、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 ,資格: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在有效期內;2、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在有效期內;3、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4、人員資格要求:(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①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1名: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②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擔任過(項目已竣工驗收)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類似工程指:公共建筑類項目或者工業廠房類項目的工程。 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復印件。同時注明本次提交的擬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人員在類似工程中擔任的職務。 (2)設計人員: ① 設計負責人1名,具有國家注冊一級建筑師; ② 結構負責人1名,具有國家注冊一級結構師;(2)施工人員: ① 正項目經理1名,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 ② 副項目經理1名,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有投標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 (3)施工管理負責人1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有投標資格的注冊建造師證書,資格等級不低于副項目經理,可由正或副項目經理兼任或單獨配置; (4) 技術負責人1名,具有工程技術類高級職稱證書; (5)以上所有項目人員均須提供近三個月的本單位的社保證明以及企業出具的任命書。 (6)其他人員配置根據“津建筑【2018】489號文件和津建筑【2012】141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