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標是否接受黃牌警示單位投標: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投標申請人是非聯合體且為施工企業或聯合體中明確分工為施工的企業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有效的生產許可證。(證書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2)本次招標不接受紅、黃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內的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投標,紅、黃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 網上發布的信息為準。紅、黃牌截止時間為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受到紅、黃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內的。
(3)根據《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關于開展南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的通知》(寧建建監字【2020】388號)相關文件要求,投標人應自覺確保本單位資質狀態符合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在本工程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階段,將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資質動態監管情況進行核查,若投標人用于投標的資質核查結果為不達標,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公示信息、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4)根據〔建辦市(2019)5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和〔蘇建函建管(2019)393號〕《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本項目不接受臨時一級建造師和臨時二級建造師投標,否則資格審查不通過。
(5)根據《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資質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6)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符合并提供承諾書,以原件掃描件形式編輯在投標文件中):
1.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
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②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
③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2.擬派的施工項目經理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
①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②施工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施工項目經理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經理解鎖手續,或施工經理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施工項目經理執業范圍之內;
③施工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標人各成員符合并提供承諾書,以原件掃描件形式編輯在投標文件中):
①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③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⑤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⑥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8)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關于聯合體的要求(提供聯合體協議書;以原件掃描件形式編輯在投標文件中):
①由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不超過兩家的聯合體成員投標人參加投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人單位人員;
②聯合體成員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權利義務;
③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④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⑤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⑥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9)如因企業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名稱變更、經營范圍變更、資質變更、注冊資本變更、法人變更等)需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信用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同步變更的,均應提供最新的證書(證件)。如果相關證書(證件)已經完成變更但仍使用變更前的證書投標的,視為未提供。資格審查不通過。(所有證書均以原件掃描件形式編輯在投標文件中)
(10)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式樣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編入投標文件一級建造師證書電子注冊證書,電子注冊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等相應后果。
(11)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電子證書,原有紙質證書失效。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電子注冊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等相應后果。
(12)本項目招標執行《關于在 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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