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軌道交通1、2號線延長線質量鑒定項目(第二次)
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本項目南昌軌道交通1、2號線延長線質量鑒定項目(第二次),采購人為南昌軌道交通集團 地鐵項目管理 ,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設備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根據《地鐵項目管理 招標采購管理實施細則》進行公開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
2.2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 項目工期:中標單位應在書面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出具驗質量鑒定報告。
2.4 采購范圍:對1、2號線延長線昌北機場站~黃墩站區間工程(明挖過度段)、昌北機場站~黃墩站區間工程(高架段)、黃墩站~建業大道西站區間、建業大道西站~北山站區間工程(建業大道西站~拆分工作井(不含))4個區間,北山站、黃墩站、建業大道西站、冠山站、蛟橋站、瑤湖東站、城南大道北站、殷王站8個車站土建及附屬等共計12個單位/子單位部分已完工主體結構工程及采購人委托的1、2號線延長線后續可能會發生的質量鑒定項目進行質量鑒定。具體詳見第四章《用戶需求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或“結構可靠性鑒定檢測資質”。
3.3本項目擬投入人員要求:
1)本項目鑒定人員應有本單位的鑒定人員不少于3人,項目鑒定負責人應由本單位的鑒定人員擔任,具有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
2)本項目質量鑒定人員應當取得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3年以上;除以上人員要求,如項目確有特殊要求的,可聘請本單位以外的其他鑒定人員參加鑒定活動。
3.4投標人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報名方法
4.1
4.2 報名時間: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0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標人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報名時)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報名時)及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4.3.2 單位介紹信。
5.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及開標時間
5.1 開標時間:詳見采購文件。
5.2 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
注:未按采購文件約定方式獲取采購文件并登記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