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瑞昌市中等專業學校新校區建設項目消防專業分包工程經批準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瑞昌市瑞建置業 對消防設施工程進行專業分包,項目業主為瑞昌市教育局、瑞昌市投資 ,建設資金來自政府專項債券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專業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瑞昌市中等專業學校新校區建設項目消防專業分包工程,建設地點位于位于瑞昌市古橋路兩側、赤烏西路東側。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1棟綜合樓、1棟公共教學樓、1棟護理健康實訓樓、4棟學生宿舍樓、1棟第一食堂、1棟圖書館以及門房、廣場道路、給排水、供配電、綠化等市政配套工程等;建筑層數為1~6層,建筑高度約為3.9m~23.5m,跨度為 8m~26m,工程結構均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占比不少于33%為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總建筑面積約92634.32 m2。具體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和預算所包含的內容。
2.2.工程概算
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及江西省2017年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通用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相配套的費用定額編制預算,已完成施工設計圖紙的消防工程總預算價為12496203.12元。在預算價12496203.12元的基礎上下浮26%,即9247190.30元招標最高限價。
2.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竣工資料及上傳住建云系統、并含聘請第三方檢測、組織消防評審專家驗收通過等相關費用。
2.4招標范圍:
按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消防施工設計圖紙和預算所包含的內容及實施過程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均在承包范圍內(不含消防工程圖紙中已實施的預埋件、管道)。
2.5質量要求:
(1)質量驗收等級:優良。
(2)嚴格按設計圖紙、現行國家規范和標準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復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資質:參加投標企業必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公章)。
(3)外省來贛投標單位開標前應按《關于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實行信息登記管理的通知》(贛建辦〔2017〕14號)在“江西住建云平臺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管理系統”上辦理好有效的企業信息登記,投標人及本項目擬派人員應在“江西住建云平臺”中可以查詢,并提供網上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單位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必須是本企業正式員工,需提供相應的證書和自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連續6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6)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配備人員要求: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C證)、資料員、材料員各1名,應持有有效上崗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7)投標人應提供本單位無違反建筑市場規定的不良行為、無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以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的證明材料或承諾函(格式自擬)。
(8)投標委托人由投標單位的法人或委托人擔任,投標人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含法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正、反面)及受托人社保證明,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現場核查);如為法定代表人直接參與投標,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原件現場核查)。
(9)投標人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招標公告發布前從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庫刪除的除外),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投標人應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截圖。
(10)投標人36個月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發生被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騙取中標、重大工程質量、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問題;投標人無被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限制在本地區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行政處罰(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時間:2023年06月28日至2023年07月09日
地點(或網站):中國 (網 方式:有意向的投標單位請于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前,自行在中國 (網 售價:0元人民幣 5.郵箱獲取需提供的材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1份、授權委托書原件含授權代表的身份證(正、反面)至jxlc168@126.com 6. 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及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07月10日 09 時30 分 7.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