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天):
45
開標 部分非標項目可在合同簽訂后開展,投標方應具備開工的條件。
招標范圍:
#3列海水淡化系統及其配套公用系統的所有標準、非標準、試驗等項目以及海淡效體平臺及效體下部排污地溝修繕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列項目的檢修、施工;搭拆腳手架、保溫、油漆;涉及到的外委修理及加工、檢修區域防護及隔離;機械車輛租賃;投標方范圍內各專業之間的配合及投標方與其他標段的配合工作;配合發包方進行試運驗收等。(具體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供應商基本要求: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供應商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供應商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必須具有至少1次低溫多效海水淡化裝置大修業績或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發電廠的C修及以上檢修類業績(須提供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證明文件,若合同中無法顯示機組容量和簽訂時間,投標人可在業績匯總表中進行描述,合同及業績匯總表中均未能顯示機組容量和簽訂時間的業績為無效業績);
供應商其他要求: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供應商擬投入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須提供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個月(2023年5月(可含5月)以后的連續三個月)繳費證明。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否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