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汕頭海門發電 2024至2027年3、4號鍋爐爐膛升降平臺技術服務單價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039)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汕頭海門發電 2024至2027年3、4號鍋爐爐膛升降平臺技術服務單價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2.2項目簡介:根據鍋爐搶修、小修、檢修等不同需要,擬租借爐內檢查平臺作為配合檢修的安全工器具,并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2.3招標范圍:為鍋爐爐膛檢修提供安全可靠的專用升降平臺、灰口支撐平臺,并配置足夠的有操作資質的人員和現場安全監護人員,配備足夠的人身安全防護裝備;負責全程進行操作專用升降平臺和指導使用,三年預計需要升降平臺技術服務5次。
爐膛升降平臺技術服務類別 | 每次工作量預估 | 3年預估次數 |
2套鍋爐檢修平臺+灰口支撐平臺 | 7個工日 | 1 |
4套鍋爐檢修平臺+灰口支撐平臺 | 35個工日 | 2 |
6套鍋爐檢修平臺+灰口支撐平臺 | 35個工日 | 2 |
本項目含稅綜合單價固定包干,不予調整,相關風險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
2.4項目服務期:3年,計劃自2024年01月12日起至2027年01月11日止,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范書,投標人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進行安全、質量評審,評審不合格招標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標人中標后未在約定的開工時間開工或經招標人評審未能履行合同的義務,招標人有權委托其他單位履行合同義務,所發生的費用從投標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標人賠償對招標人造成的損失。
2.5標段劃分: 華能汕頭海門發電 2024至2027年3、4號鍋爐爐膛升降平臺技術服務單價采購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備2個單機容量為600MW及以上燃煤機組鍋爐爐膛升降平臺技術服務項目業績。
(2)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正式職工。
(3)其他人員要求:擬派其他工作人員:至少配備6名持有效的高空作業證的技術人員和1名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的安全員。
(4)擬投入設備要求:擬投入升降平臺須符合國標《高處作業吊籃》GB/T19155-2017或歐標EN1808標準。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