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采購范圍:
(1)負責西寧機場三期擴建工程雨水排水工程一座坡面急流槽、坡底消力池及與消力池連接的雨水管網、檢查井、跌水井等施工;施工內容有場地坐標及標高復測、地下管線探挖、基坑開挖、基坑支護、土方倒運、溝槽回填、新建鍋爐房南側坡面綠植遷移及恢復;南工作區大道南側坡頂、坡面、坡腳等處排水溝、拱形護坡、拆除與恢復;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入、對本工程在雷暴、寒冷等特殊天氣情況下對成品、半成品所采取的一切保護措施;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施工圖設計。
(2)負責西寧機場三期擴建工程不通行地溝的外置式集水坑及集水坑與地溝間的管道安裝,包含施工場地坐標及標高復測、地下管線探挖、基坑開挖、深基坑支護、土方倒運、基槽回填等,未盡事宜詳見施工圖。
(3)負責西寧機場三期擴建工程機場業務大樓汽車坡道鋼結構玻璃雨篷深化施工,包括主體鋼結構、防腐涂裝、玻璃、密封膠等,未盡事宜詳見施工圖。
(4)負責西寧機場現水泵房內3臺供水泵、原二氧化氯發生器及配套管道拆除;負責生態園影響南工作區大道施工區域構筑物及室內設施設備拆除及外墻、室內水電管線及假山改造恢復,負責現有航食院子西北角北側兩間庫房拆除,面積約100平米,建筑高度6米,含拆除部位基礎、主體、墻體、裝飾裝修、室內設施設備等拆除,含外墻砌筑、外立面裝飾裝修等施工;負責現消防救援中心主體工程含水暖電拆除及室外102棵丁香移植和醫療垃圾箱轉運;負責將拆除設備轉移至招標人指定地點,棄渣轉運至招標單位指定棄渣場,運距10公里,具體內容祥見施工圖設計。
(5)負責三個成品崗亭采購及安裝工作。
1.5建設地點:西寧曹家堡國際機場位于青海省西寧市東南方向的海東市互助土族自治縣,距西寧市中心28公里。
1.6質量標準:施工質量合格,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設計文件要求。
1.7計劃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內容。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承攬范圍。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
(4)信譽要求: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http://www.court.gov.cn/)“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http://shixin.court.gov.cn/)欄目查詢后,結果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應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信息”欄中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信息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截圖)如無法在信用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查詢到相關信息,供應商需出具信用承諾函,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5)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項目經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項目經理應在《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小型項目負責人應滿足《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及明確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任職條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號)要求。
(6)其他要求:①企業注冊地不在青海省轄區內的供應商,應提供省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冊,并符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省外施工、監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企業進青登記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號)要求;②供應商不得和其他報名單位存在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投標響應。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其他:/
2.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聯合體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聯合體應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要求,且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此外,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滿足如下條件:/
聯合體的資格認定標準如下:/
(注:此部分應明確由同一專業或不同專業組成的聯合體中各專業的資質、財務、業績、信譽、主要人員的認定方法,以最終認定聯合體的資格。)
聯合體應遞交聯合體協議書,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3.磋商文件的獲取
有意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單位,請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