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碼:0722-2025FE7359SZF-3
一、項目概況:
教學樓安全加固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登錄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 :8081)下載獲取本項目的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9時00分 并交付使用。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登記證明資料掃描件,原件備查;如參與投標的供應商為 則須同時提供 營業執照、其所屬總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出具的授權書(或承諾書),但只接受直接授權,不接受逐級授權,并同時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不接受同一總公司授權兩家或以上 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也不接受總公司與 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如出現上述情形,該兩家或以上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 建筑業 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即:供應商應為中小微型企業(或視同小型、微型企業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要求供應商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三項證明文件之一:①《中小企業聲明函》;②《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③《監獄企業聲明函》及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4.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5.至開標當日,未有在“信用中國、中國 、深圳信用網、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等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6.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7.為此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8.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2023〕3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由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9.不同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負責人、項目投標授權代表人、
10.本項目是否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的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一冊-第二章 招標項目需求;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非法轉包、分包;
1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有效期內的特種工程(結構補強)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
(2)投標人必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
(3)投標人擬安排本項目的 注:“信用中國”“中國 ”“深圳信用網”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開標當日的查詢信息為準。 時間: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6日9時00分 按照授予的操作權限,可于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內登錄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 :8081)下載本項目的采購文件。投標人如確定參加投標,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網上辦事子系統( :8081/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報名投標,方法為在網上辦事子系統后點擊“【招標公告】→【我要報名】”;如果網上報名后上傳了投標文件,又不參加投標,應再到【我的項目】→【項目流程】→【遞交投標(應答)文件】功能點中進行“【撤回本次投標】”操作;如果是未注冊為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 :8081/)的供應商,請先辦理密鑰(請點擊),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區沙河西路3185號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團總部大樓)27樓前臺( 在網上報名后,點擊“【我的項目】→【項目流程】→【采購文件下載】”進行招標文件的下載。四、獲取招標文件:
五、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 本項目電子投標文件最大容量為100MB,超過此容量的文件將被拒絕。
2.開標時間和 供應商可以登錄“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用戶網上辦事子系統( :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項目】→【項目流程】→【開標及解密】”進行在線解密、查詢開標情況。
3.在線解密:投標人須在投標人須在2025年6月6日9時00分-9時30分 逾期未解密的作無效處理。解密方法:登錄“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用戶網上辦事子系統( :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單位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同一個電子密鑰,在“【我的項目】→【項目流程】→【開標及解密】”進行在線解密、查詢開標情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實行網上投標,采用電子投標文件。
網上操作咨詢:
2.采購文件澄清/修改事項:2025年6月1日17時00分 供應商如果認為采購文件存在不明確、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問題,可登錄深圳 網( :8081/)→“深圳政府采購智慧平臺用戶網上辦事子系統( :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項目】→【項目流程】→【提問】”功能點中填寫需澄清內容。2025年6月3日17時00分 望投標人予以關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購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對采購文件質疑”,供應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內容如出現“質疑”字眼,將予以退回。供應商如認為采購文件存在限制性、傾向性、其權益受到損害,應在采購文件公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請質疑供應商根據深圳 網站( )“【服務導航】→【政府采購】→【辦事指南】→【詳細內容】”所發布的質疑指引、質疑函模板填寫質疑函并提交質疑材料。質疑材料可以采用現場或郵寄方式提交,采用郵寄方式提交的,交郵時間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現場提交、郵寄
3. 有權對中標供應商就本項目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資料(原件)進行審查。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被查實的,則可能面臨被取消本項目中標資格、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和三年內禁止參與深圳市政府采購活動的風險。
4.本招標公告及本項目招標文件所涉及的時間一律為北京時間。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深圳 網站( ),在深圳 網站( )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5.本項目不需要投標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