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海南公司東方電廠1、2號鍋爐加裝分級省煤器改造項目
設計及設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2-225)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東方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海南公司東方電廠1、2號鍋爐加裝分級省煤器改造項目設計及設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海南省東方市濱海南路15-2號
2.2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3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本項目設計包括省煤器分級及其輔助設備和附件全部功能的現場勘查、設計;脫硝出口煙道改造設計;脫硝出口新加裝省煤器受熱面吊掛設計;脫硝鋼架及基礎承載校核、加固設計。
本項目供貨包括主給水管道、支吊架等制作供貨;脫硝出口新加裝省煤器受熱面吊掛供貨。
2.4 交貨地點: 海南省東方市濱海南路15-2號
2.5 設備交貨期:
1)1號鍋爐加裝分級省煤器改造項目設備交貨期:2024年1月20日前;
2)2號鍋爐加裝分級省煤器改造項目設備交貨期:2024年2月10日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專用資格:投標人須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A級。
3.2.2業績要求:2017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臺350MW超臨界及以上等級鍋爐設計及省煤器、過熱器或再熱器供貨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