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電力宜良竹山250MW復合光伏項目 |
送出線路工程EPC總承包工程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SZBGG2023120053號 |
受招標人委托,對華潤電力南部片區2023年度第40批招標華潤電力宜良竹山250MW復合光伏項目送出線路工程EPC總承包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及業主組織的各類驗收,直至實現按標準投產移交的所有相關工作。 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工程概況及技術條件要求”。 主要指標: 交貨期/工期:(1)設計圖紙及評審完成日期:2024年2月15日; (2)開工日期:2024年3月05日; (3)基礎開挖完成:2024年3月18日; (4)基礎澆筑完成:2024年3月31日; (5)組塔完成:2024年4月30日; (6)線路架設完成:2024年5月15日; (7)倒送電日期:2024年5月31日; (8)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注: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以招標文件為準。 二、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應根據聯合體協議具備對應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個220kV及以上新建送出線路EPC已完工業績(必須獨立完成,無專業分包,否則算無效業績);或自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完工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個220kV及以上新建送出線路設計和施工業績(可以是不同項目的設計、施工業績)。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提供聯合體協議分工對應的業績。 需提供以下業績證明文件: 1)合同首頁、工程范圍內容或清單、工期內容頁、合同雙方的簽字蓋章頁; 2)已完工證明材料,完工證明需監理或建設單位簽字蓋章。 3.項目經理要求:1)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注冊于投標人,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需本人手寫簽名。 2)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建設項目的項目經理或負責人。 如為聯合體投標,則需根據聯合體協議分工,項目經理由承接施工的聯合體成員擬派。 4.安全要求:1)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暫扣狀態視為無效)。如為聯合體投標,則需根據聯合體協議分工,提供承接施工內容的聯合體成員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暫扣狀態視為無效)。 2)自2020年12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發生政府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的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標人負主要責任)。 5.聯合體投標 備注: 三、 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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