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船岸安全裝置(招標編號:NTS250617-081122)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船岸安全裝置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船岸安全裝置 | 3.000 | 臺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無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無
3.1.4 信譽要求。
無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 (2)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4)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5)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6)投標人不得為中交集團層級/招標人公司層級黑名單及重點關注名單的市場主體。 (7)按招標文件格式提供法定授權代理人授權書。 (8)2021年至今,投標人須有不少于2個不同項目的船岸安全裝置業績。(投標人必須提供能充分證明上述業績的合同及技術協議等相關技術文件的復印件,其內容至少包括項目名稱、設備名稱、規格、材質、產品數據表以及簽署和蓋章頁等,信息不全的業績將不被認可,復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視為無效證明;需提供用戶蓋章的使用情況良好說明;需提供發票復印件,發票僅接受通過招標文件制作工具中“供應商發票”模塊提供所要求的發票信息;合同、發票以及提供的其他資料原件備查。) (9)本次招標只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不接受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招標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