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第六資源熱力電廠二期工程及配套設施項目土建工程施工及總承包管理服務 > > >招標公告 > > > > > > >招 標 單 位:廣州環投增城環保能源 > 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或者與本項目設計人或提供咨詢服務的機構存在附屬關系的; >(3)為本項目監理人或者與本項目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6)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互相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與本標段的檢測機構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11)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12)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13)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4)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 >(15)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8)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9)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 >(2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六、本公司承諾,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18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8〕14號)、《廣州市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辦法》(穗建規字〔2017〕4號)、《廣州市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穗建規字〔2017〕10號)、《關于印發廣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實名制和工資支付分賬平臺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號)、《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號)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中標后將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我公司對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招標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我公司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標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七、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投標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標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八、本公司擬委派專職安全員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選擇合法的余泥渣土運輸單位及排放點。 >九、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記錄不良行為,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標資格、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參加招標人或其關聯公司今后任何招標項目的投標),并愿意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 聲明企業: (企業公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 技術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附件三: >擴大承包工程范圍承諾書 >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項目 >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等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建規范〔2018〕7號)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信用良好建筑業企業直接核準專業承包資質和擴大承包工程范圍的通知》(穗建筑〔2019〕437號)精神,現承諾如下: >我單位已取得廣東省資質許可的二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誠實守法,三年內無發生過質量安全事故、三年內無不良行為記錄,我單位可以承包一級建筑工程總承包資質的工程。 >如承諾不實,我單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承諾 > > 年 月 日 > (企業公章) > >注:不良行為記錄是指受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以及被地級市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作平臺公布的其他不良行為信息。 >符合擴大承包范圍條件的廣東省二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填寫此承諾。
>附件四: >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1 style='margin-left:5.4pt;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 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 注:上述單位存在違法合同約定、違法分包、違法違規行為、以不正當理由隨意棄標等行為,按照穗府辦規〔2017 〕5號文第四十二條規定。 >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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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工程中因違約被廣州環保投資集團 書面拒絕投標的名單 | |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廣東電白建設集團 |
>2 | >廣州市第二裝修 |
>3 | >廣州市市政工程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