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疫情防控物質及疫情防控醫療設備采購項目第二次招標
項目概況
青原區疫情防控物質及疫情防控醫療設備采購項目第二次招標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 、吉安市 網、吉安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安華政采字2020JA002號第二次招標
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1981500.00 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
采購條目編號 | 采購條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采購預算(人民幣) | 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 |
吉購2020F000400162 | 青原區疫情防控物質及疫情防控醫療設備 | 1 | 1981500 | 1981500.00元 | 詳見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本項目談判保證金繳納形式、繳納金額、繳納期限、收款賬戶等信息詳見談判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
2、采購代理服務費: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人按照談判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繳納。
3、有意向的服務商請在吉安市 我、吉安市 、青原區 網網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
4、為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標時僅允許一名供應商代表進入交易中心。進場人員須系非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有流行病學史納入醫學觀察的人員,監測體溫不超過 37.3℃,且必須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對于不符合以上條件人員,交易中心將拒絕其入場,情節嚴重的,報防疫部門依法處置。各供應商嚴禁攜帶早餐、零食入場。
5、自交易活動結束后次日起 14 天內,開評標活動參加入員確認為新冠肺炎、出現疑似病例癥狀被醫學觀察或采取其他強制隔離措施的,應立即通知采購人、招標代理機構、行業監管部門及 。
6、參加開評標活動的采購人代表、招標代理機構、供應商代表等有關人員須提交《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詳見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吉安市 網附件,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接受交易中心人員入場的檢測,《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備查。
7、各方 參加人員完成相關程序后應盡快離場,不得聚集扎堆。
根據吉新冠指辦字[2020]97 號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參與本項目供的委托人還須憑贛通碼(綠碼)進入開標會現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提供有效期內的三證合一的工商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開標前近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或開標前近兩年任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開標前近六個月其中任意一個月的繳稅憑證(須含有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和社會保障資金憑證原件或復印件或國家稅務局證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會保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當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其承諾函和“信用中國網”和“中國 ”查詢截圖);
1.6、投標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1.7、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和“中國 ”網站】。附本公司在以上網站上的查詢記錄(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7日內有效);
備注:
1)開標現場展示并審核以上資格材料,審核不合格者采購人有權不受理其投標文件。
2)以上資格材料裝入單獨的文件袋中(不需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標供應商名稱。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12月13日 08:00 至 2020年12月17日 17:00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1.采購人信息
采購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