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六、項目概況:
(1)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2)項目概況:中節能汕頭市潮南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配備兩臺日處理垃圾500噸和一臺日處理750噸的垃圾焚燒余熱鍋爐,兩臺容量為10MW的汽輪發電機組和一臺20MW汽輪發電機組及配套的爐渣、飛灰、煙氣、滲瀝液、化學制水、SNCR、污水處理系統設備,廠內配套兩個飛灰固化車間。
七、招標服務內容:投標人負責中節能(汕頭潮南)環保能源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廠內兩個飛灰出口飛灰穩定螯合處理(包括飛灰螯合、飛灰檢測、噸袋、螯合處理藥劑的提供、場內飛灰倒運、飛灰固化相關設施的運營保養)。中節能(汕頭潮南)環保能源 2025年原灰產量暫定為10405.8噸(具體以實際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標人要求”。
八、招標服務主要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標人要求”。
九、招標服務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十、招標服務地點要求:汕頭市潮南區兩英鎮,具體地點由招標人指定。
十一、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為螯合劑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
(1)螯合劑制造商參加投標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代理商參加投標的,提供代理商有效的營業執照、螯合劑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4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財務審計報告)。
3.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項垃圾焚燒項目或類似項目飛灰固化處理或穩定化處理或螯合服務業績(提供合同證明,如投標人提供螯合劑供貨合同,則合同中投標人的服務內容應包含飛灰穩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飛灰處理服務內容。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其他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2)一個螯合劑制造商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按照無效處理;螯合劑制造商不得與其授權代理商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按照無效處理。
十二、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三、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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